公证翻译文件

加拿大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在提供非官方语言的辅助材料的时候,附上此辅助材料的正规翻译件(英文或法文)或者附上英文或法文的公证书。所有的文件必须由加拿大境内或境外的持牌翻译人员翻译。 翻译员必须是被政府所认证的翻译机构的成员,并且能够提供带有此翻译机构公章的证书以确认此翻译员的合法性。

不论申请人是在加拿大境内还是境外,移民局不接受翻译件是由以下几类人完成:

  • 申请人本人
  • 申请人家庭成员
  • 申请人的移民委托人或者顾问

如果申请人的亲属是律师、公证人、或者翻译员, 辅助材料翻译件则不可以由他们完成。这些亲属包括父母、监护人、亲兄弟姐妹、配偶、同居伴侣、远程伴侣、祖父母、子女、姨姨/姑姑、舅舅/叔伯、侄子/女、外甥/女以及表/堂兄弟姐妹。如果您需要翻译服务,我们可以帮您联系与我们有长期合作的持牌翻译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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